银监会批准两公司开办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
上海银监局27日发布的信息称,银监会已于日前批准同意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
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上汽通用和华宝信托首批获准开办汽车贷款证券化业务,预示着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和合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向较高的层次发展,在不断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和完善之际,也促进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据悉,上汽通用是经银监会批准于2004年8月在沪设立并正式开业的汽车金融公司。截至2007年10月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各项贷款余额超过百亿元,公司通过124个城市中的455家经销商开展个人车贷业务,并通过124个城市中的426家经销商开展批发车贷业务。
华宝信托成立于1998年6月,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首批获得重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连续两年被银监会评为A类信托公司,在2007年4月获得银监会批准成为业内首批通过"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并于2006年12月获银监会批准取得了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的业务资格。截至2007年10月末,华宝信托的信托资产余额44942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