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根据《南湖区区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施行)》
(嘉南国资委〔〕19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1.思想*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注重学习,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纪*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击查看大图)
二、待遇1.岗位性质为南湖区国企编制员工,享受五险一金。
2.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湖区国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南国资委〔〕号)标准执行。
3.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录用为南湖区国企编制。
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年12月26日-12月27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职称、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6)任职经历社保证明。报名